关于申报2023年度宣传宣城网络文艺奖励的通知-云顶国际官网唯一官方网站

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  宣城文明办  主办
  |     |     |  
关于申报2023年度宣传宣城网络文艺奖励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23-08-07来源:宣城文明网

 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、文联,市直有关宣口单位:

  按照《宣城市促进文艺繁荣发展扶持办法(试行)》(宣宣字〔2023〕13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3年度宣传宣城网络文艺奖励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时间

 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,之后发表的符合条件的作品、达到传播力指标的账号纳入2024年申报范围。

  二、申报条件

  (一)在2023年1月1日-11月30日期间发表且传播力指标(主要指点赞量)达到《办法》规定标准的宣传宣城的网络文艺作品,作品形式包括文学、戏剧、影视、音乐、舞蹈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(含微视频)、曲艺等。

  (二)截止2023年11月30日,关注用户数达到《办法》规定标准的以网络文艺作品形式持续宣传宣城的新媒体账号,包括微信公众号及在抖音、微信、快手、头条等平台开设的个人账号。

  (三)申报宣传宣城网络文艺奖励,不对申报主体资质条件作地域限制(面向全国)。

  三、申报方式

  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宣城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。邮箱:,联系人:高姗,联系电话:0563-3015146,邮寄地址: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9号市委宣传部419室。

  四、申报材料

  1.申报宣传宣城网络文艺作品奖励的,填写附件3并提供:(1)能够证明作品发表日期及点赞量的网络截图,截图日期须为2023年1月1日-12月10日期间;(2)原创承诺。如为改编作品,须提供原创作者授权书;如按有关法律规定不需要授权或已超过法定保护期限,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;(3)申报者身份证复印件。

  2.申报宣传宣城新媒体账号奖励的,填写附件4并提供:(1)能够证明新媒体账号关注用户数的网络截图,截图日期须为2023年1月1日-12月10日期间;(2)能够证明新媒体账号为申报者本人所有的相关材料;(3)申报者身份证复印件。

  3.上述材料同时提供纸质版(或扫描件)、电子版,纸质版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。也可直接提供扫描件。

  附件:

      1.《宣城市促进文艺繁荣发展扶持办法(试行)》相关内容摘录;

    2.宣传宣城网络文艺奖励扶持标准(试行);

    3.宣传宣城网络文艺作品奖励申报表;

    4.宣传宣城新媒体账号奖励申报表。

责任编辑:

李思雨 一审:雷志红 二审:吴明 三审:吴丹
"));
网站地图